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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长制工作总结篇1
**年我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努力实现“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目标要求,积极推进组织体系建设,落实责任,提升能力,整治问题,真抓实干,促进河湖保护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河长制已在我市全面推行,河湖管护得到全面加强。现将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坚持高位推动,体系升级
1.是高规格动员发动。连续两年以最高规格的会议形式开启河长制年度工作,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亲自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副总河长、7位市级河长、各县(市、区)政主要负责人、26个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集中学习中央、部委、省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各县(市、区)按照市级总河长会议规格召开本地的河长制工作会议,对年度河长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一级一级落实责任、一级一级传导压力,确保全市河长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是组织体系彰显上饶特色。我市组织体系特色突出,比如,要求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延伸至乡镇;深化市级责任单位工作职责,或协助河长履职尽责,或联系督导县(市、区)河长制面上工作,形成了河流与县域双保障机制;倡导设立河长制秘书长,作为河长办的抓总分管领导,已有7个县(市、区)明确由分管农口的领导担任河长制秘书长。
3.是全覆盖治水体系得以构建。政府层面,按照政同责的要求,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全市共设立市级河长9名、县级河长122名、乡级河长729名、村级河长20xx名,共落实巡查员、专管员2353名,保洁员2万余名。民间层面,民众自发成立形式多样的民间组织参与河长制工作,玉山县的河长制民间理事会,德兴市的护鱼、护水、护林、护路、护土“五护”工作队,广丰区的基层员护河先锋队。政府做好“管和治”,民众参与“保和护”,编内、编外河长齐发力,推动基层治水从“被动”转向“主动”,“突击”转向“长效”。
(二)坚持机制创新,制度升级
我市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工作考核办法等四项工作制度,制定了工作督查制度、验收评估制度,全面升级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建立河长制工作运行长效机制。
1.是规范议事机制。以会议制度建立的议事机制,有力保障到了河长制的工作部署、责任落实。今年我市共召开了1次市级总河长会议,3次市级河长会议,1次市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1次市级责任单位联络人会议。
2.是畅通信息沟通。创办市河长制工作动态专刊,截止目前,今年已经印发了8期《上饶市河长制工作简报》,对河长制工作中的重要工作部署、重点督办事项、重大河湖问题、重要政务信息、重点舆情信息、地方工作亮点等方面进行通报;同时,还开通了河长制专题网站和网上互动平台,公布了全市统一的河湖管理与保护举报电话,共接到各类问题投诉12起。
3.是以考核促落实。将河长制考核纳入对责任单位的绩效考核、对各地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对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述职等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了河湖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着重以河长履职、水质水环境、河湖生态环境等生态内容为主要考核指标,对各地落实河长制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是河长亲自抓督办。各级河长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河湖一线巡河护河,现场督导问题问题整治,做到了巡河护河制度化、常态化。对发现的问题,市级河长亲自督办,向问题发生地的下一级河长签发河长令,督办问题整改。今年市级河长累计巡河24余次,县级河长累计巡河400余次,市级河长签发河长令4批次。
5.是多层次组织工作督查。责任单位组织督查,10月份,市河长办组织责任单位对县(市、区)的河长制面上工作,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四个到位”要求,检查工作方案的印发、组织体系的构建、工作机构的设置、工作制度的制定等河长制面上工作的到位情况开展督查。水利部门组织督查,8月底,市水利局组成11个检查组,由分片包干领导带队对全市河长制年度工作逐一进行检查核对。通过多方位、多层次的检查督导,及时通报督查结果,查漏补缺,稳步推进全市河长制各项工作。
(三)坚持基础先导,能力升级
1.是工作机构升级。市水利局内设河长制工作处,明确3个编制,现已安排了3名专职工作人员,再从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各抽调了一名干部集中办公,以解决河长办人员结构单一和人员紧缺的困局。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职数已经得到市编办的批复落实,市委组织部门正在按程序落实具体人选。今年市级财政在安排河长制工作经费预算30万元,并另外还安排了河长制宣传、市级公示牌设立专项费用143.5万元,安排103万元用于水功能区和县(市、区)界河水质监测。人员、机构、经费的落实有效保障了河长制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是管理手段升级。建设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河长制工作的信息查询、日常工作的网格化管理,大河小沟以电子化清晰呈现,交接断面、污染源、河长公示牌等信息实时更新;将日常巡查、举报投诉、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问题办理等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落实河长制日常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建立河长app,各级河长只要点点手机就能上报、处理、反馈各种紧急涉河事件,撰写电子版的“河长日志”;老百姓通过公众app可以查询水质、寻找河长、举报投诉,只要定位、上传“随手拍”照片,所反映的问题,全面实现河长制管理的“互联网+”。
3.是基础资料升级。基础性工作是拓展河长制深度和厚度的具体抓手,我市全力推动“一河一档”、 “一河(湖)一策”、河湖名录的编制工作,要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常年水位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均纳入名录管理,建立“一河(湖)一档”,编制“一河(湖)一策”。河湖名录已经通过了省级验收并已印发。我市在上半年就推动了“一河(湖)一档”的'建立,规定档案表格,规范填写内容,全市各地基本完成了河湖档案建立工作。“一河(湖)一策”按省工作要求在有序推进,部分县市已经编制完成。河湖岸线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已经具备上线运行条件。积极构建沿湖水环境监测网络,县界断面监测已经建立,并逐步向乡镇界河及市级主要水域断面延伸。各地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开展调查摸底,规范编制河湖档案,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化、治理责任清单化、工程措施清单化、考核目标清单化。将河长制信息化管理纳入到我市水利部门管理综合平台,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共享,河长制工作管理、河长履职、考核评估信息化;逐步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以问题倒逼河长履职,以信息化监督问题整治。
(四)坚持清河整治,行动升级
1.是“铁腕”治水不松懈。我市在扎实推进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后,又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消灭劣v类水和带着iv类及以上水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我市的14个水质重点治理断面,通过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编制治理工作方案,落实治理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实施挂图作战。现已落实治理项目34个,安排投资8.61亿元,从工业聚集区排污、城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农业面源污染、入河排污口等五个方面,全面落实河长制,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打好消灭劣v类水这场硬仗。截止目前,完成治理措施17项,累计完成资金达6.9亿元。
2.是“铁拳”治河不松劲。**年6月起,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全面开展工业排污、城镇污水、农村环境、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渔业、采砂、岸线管理、排污口、航运等10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将“清河行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今年还增加了黑臭水体、水库水环境、林业湿地、饮用水源地等4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清河行动”全面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问题排查、定期调度、跟踪督导,保证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销号一起。今年的“清河行动”全市共收集问题150个,要求各地落实整改责任人,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截止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完成率达100%。
河道保洁成效明显。我市持续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完善处理设施建设。将河道保洁纳入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做到河道、岸上保洁统统一管理,开展明察暗访督查工作落实、引入第三方承包、对接精准扶贫等,不断创新农村城乡垃圾整治和河道保洁工作模式,全面打造清洁河湖环境,河湖水域环境明显好转。
船舶港口污染治理有序推进。上饶市交通、港航部门高位推动、严格执法,全力推动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检查船舶防污染289艘次,涉及防污染类行政处罚24艘次,罚款50000余元,对全市83艘运输船舶加装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拆解淘汰老旧船舶2艘。改造港口油污水处理和扬尘处理设施1家,关停水上加油站6家,关停不达标散货码头14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6份。
组合拳整治河道采砂。全面落实我市的“上游禁采,下游严控”河道采砂方针,强化宣传引导、河长高位推动、部门联动执法、集中打击整治、政府统采统销、科学管理手段等采砂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已经形成,规模化非法采砂基本基本得到遏制。
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全面告捷。我市已全面完成了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三区”划定工作,全市12个县(市、区)政府上报全面完成全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办的未配套建设治污设施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171个整改工作和**年《水十条》重点工作责任清单中禁养区内302个养殖场依法关停工作。同时在日常管理上严格限养区内的养殖审批,全力推动现有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
狠抓水库退养。积极开展水库湖面渔业养殖合同清理,对实行投肥养殖的水域,要求一律终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并严格实行人放天养,推行第三方水库水质抽检,严格水质考核制度,倡导在财政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将水库水环境质量与奖补资金挂钩,对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
3.是“铁律”执法保长效。我市铅山县成立了全省首个环境和资源侦查大队,助推河湖管护中突出问题的整治。该大队成立两月来,仅清河行动方面就处理各型案件15起,有力打击了河湖管护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市里围绕大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通过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的参与和授权,探索成立了以大坳水库管理局为执法主体的综合执法平台,负责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综合执法工作,并恢复了大坳水库水上派出所建制,为综合执法工作保驾护航。部门联动执法形式多样,渔政加公安的渔业执法,水利、环保、农业、建设、城管等多部门的入河排污口执法,水利、公安、海事等部门的采砂联合执法等。通过“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净水**专项行动”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公安机关出动警力6000余人次,办理涉水刑事案件47起,行政案件48起,对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涉水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行了多轮打击,打出了声威,确保了河湖水域治安持续稳定,有效维护了河湖生态健康环境。
(五)坚持生态理念,思路升级
1.是河长制纳入校授课。市县将河长制纳入校培训授课的主要内容,通过河长上讲台宣讲河长制,宣传生态文明工作理念,夯实基层河长的工作责任。市本级由副市长祝宏根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打造大美上饶为,在市委校向科干班、中青班、女干班的学员们宣讲河长制。
2.是以志愿者推动河长制宣传。市河长办利用我市志愿者协会这个平台,发挥志愿者协会人员成分多样的特点,最大范围的扩大宣传群体,将河长制理念更深入宣传到人民群众的心中。聘请河长制社会监督员,对各地河长制工作成效进行监督和评价,以推动各级河长履职,河长制工作目标落实。
3.是以生态理念整体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河长制实施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全市各地共选择了13条河流(河段)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市本级试点河流选择了信江一级支流石溪水流域,旨在保护和改善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大坳水库的生态环境安全,并落实了专项保护资金8000多万元。市财政每年还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作为大坳水库水源保护生态补偿经费。
二、存在的问题
1.是各级河长的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履职意念需进一步强化。
2.是部门履职还需进一步深化,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强化。
3.是县级河长办人员还需进一步充实,人员素质还需进一步加强。
4.是综合执法平台还还需进一步加快推进,形成专业化、常态化的河长制执法队伍。
三、意见建议
1.是进一步突出河长制工作重点,逐年稳步推进各项主要任务。
2.是各项工作调度更趋科学、合理、规范。
3.是落实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由其是加强责任部门联合督查,以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4.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当前河长制工作任务不少,但真正可利用的政策工具、资金手段不多,建议省里在下达任务的同时,还应更多的提供政策、资金推动任务的手段和工具。
5.是进一步强化考核成果应用。今年的省级考核成果仅仅是通过省政府通报了一下,地方政领导触动不深。建议落实问责机制、干部任用考核机制,真正让河长制落点到 “河长”上来。
四、下步工作
随着我市河长制工作不断深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河长制体制机制,继续完善深化“一河(湖)一策”,持续推进不达标水质治理和“清河行动”的专项整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警察制度建设和规范综合执法平台运行方式,进一步完善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和河长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逐步推广生态流域综合治理理念,再接再厉,积极实践,确保河长制持续有效推进。
链长制工作总结篇2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市人口的日益增多,城市河道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部分河道常年呈现黑臭状态,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很大困扰,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根据《xx市环境状况公报》(20xx年)[1],全市监测水环境断面(点)250个,155个断面水质达到功能类别标准,达标率仅为62%,省控、市控入江支流达标率在全省居后,内、外秦淮河、金川河等主要内河水质,按流域评价标准仍不达标,城市河道普遍存在黑臭现象。xx市虽然已基本建立起对各区政府的大气环境质量的刚性考核机制,但确未覆盖至水环境质量。在尚未形成水环境质量刚性考核机制前,水环境“河长制”作为重要的考核管理手段,可以使各区进一步重视水环境质量,推动各区积极开展水环境治理,继而有效提升水环境质量。
20xx年4月,国务院正式下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水十条”明确了20xx年消除黑臭、20xx年3类以上水体达到省“水十条”要求等具体目标,而对比xx市目前现状,差距甚远。因此,亟需出台多类政策和措施,加强水污染防治的顶层设计,从市级层面需要建立一套水质监测评价和目标责任体系。20xx年,xx市政府正式印发了《xx市河道水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通过“河长制”管理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河道逐条明确由各级政领导担任河长,负责落实该河道的整治和管理等各项措施,明确属地政府责任,以重点断面达标为目标,推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以实现河道水质与水环境的持续改善,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
1 xx市“河长制”管理情况
1.1 “河长制”管理考核内容
1.1.1 明确“河长制”管理范围 xx市对于河长制河道实施市、区两级管理,市级河长制河流包括除长江干流、湖库以外的功能区水体、全市所有入江河道、以及被市民广泛关注的主要河道,跨区(园区)的设出入境断面及控制断面;区级河长制河流则由各区(园区)自行梳理、确定,确保区(园区)内主要河道全覆盖。截至20xx年,xx市共有107条河道纳入“河长制”河道管理。
1.1.2 明确“河长制”管理考核方式 按照市、区政府两级河长制河道管理体系,对各区政府的水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开展考核。主要包括各区自查、市管理部门日常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
1.1.3 明确考核内容及评分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单条河道考核与区政府综合考核,其中单条河道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水质目标、水环境整治工作及河道管护等3个方面;区政府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辖区内河长制单条河道考核情况、区级河长制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媒体曝光情况等。
1.1.4 考核结果的应用 根据考核评分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并向社会公开,向市督查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将水环境河长制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区长(园区主任)环保目标责任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责任制等考核。
1.2 “河长制”管理考核成效
1.2.1 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河长制”推行2a以来,市、区两级均高度重视河长制管理工作。在市级层面,基本上形成了常态化的部门协作机制;在区级层面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也较为顺畅,其中江宁区等专门成立河长办,统筹区内河道管理工作。
1.2.2 水环境质量有所提升 实施河长制管理后,各区水环境整治积极性明显提升,针对辖区内黑臭河道,按照整治计划,通过采取截污、清淤、生态治理等综合措施,基本消除了已整治河道的黑臭现象,水质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如江宁区外港河下游段、六合区护城河、浦口区城南河、建邺区向阳河、玄武区玉带河等从原来脏乱黑臭变为水清岸洁,已成为市民休闲新去处。
1.2.3 通过长效管理稳定成效 各区已基本建立了河道日常管护机制,定期打捞水面及两岸漂浮物,同时对相关具备条件的河道实施引水补水。建邺区、江宁区、六合区、河西管委会等已形成了较好的长效管理措施,水面漂浮物较少、引水补水机制完善,对水质基本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xx市“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
2.1 河长制工作机制还不完善 个别区未充分重视河长制管理工作,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使得相关工作难以推进和开展,区域内河流黑臭现象仍然十分普遍。
2.2 水质达标率较低 部分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滞后、雨污分流后的管网尚未完全切换到位、部分管网疏于管养等情况,污水下河现象屡见不鲜,尽管引水补水常态化,但仍然成效不大。
2.3 整治计划的总体规划性不强 河长制河道要求“一河一策”,按照属地管理,具体整治工作落实在各区。但由于城市河道一般都是连贯相通的,存在上下游的关系,而各区的整治方案自行确定,导致了河道整治计划总体规划性不强。因此,目前存在着上游区(园区)未进行整治,下游区(园区)已开展了整治,导致下游区(园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情况。
3 意见与建议
3.1 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 明确部门责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梳理区域内河流,纳入区级河长制管理,按照河流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按期推进实施;同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辖区内河道管养责任部门,建立长效的管养机制,做好河道管护工作。
3.2 持续推进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进一步加快推进河流汇水区排水达标区建设,加强对河道沿岸排口的排查,对污水下河现象进行整治,切实改善河道水质。
3.3 强化水质异常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对河道周边污染源的监管,纠正不规范的排水排污现象;建立有效的河道监测、巡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应急联动,确保水质异常时能够及时处置,对河道污染问题要向社会信息公布。
链长制工作总结篇3
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入贯彻落实“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我县“河长制”工作自去年11月开启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总河长”、“副总河长”的直接指挥调度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
一、河湖情况
我县列入县级“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流共4条,分别是珠溪河、万年河、大源河、乐安河;重点中小河流共21条;列入县级“库长制”管理的中型水库3座,分别是大港桥水库、群英水库、张家山水库;小一型水库33座,小二型水库186座,山塘水库852座。以上河流、水库构成我县县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的河湖管理体系。
二、工作进展
(一)主要工作
2015年11月2日《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后,我县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出台方案。2016年1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万年县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万办发〔2016〕2号)。《万年县2016年“河长制”、“库长制”工作要点》和县级“河长制”、“库长制”相关工作制度(讨论稿)也印发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2、成立机构。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我县由县委书记担任县级“总河长”、“总库长”,县长担任县级“副总河长”、“副总库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担任县河长、库长,河流所经地和水库属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河长、库长。村委会领导担任村河长、库长。明确了28个县级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并分别确定了责任单位1名科级领导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和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人。成立了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张晓文担任,各责任单位联络人为组成人员。
3、公示名单。2016年1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万年县“河长”、“库长”名单,并于3月底在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
4、启动试点。确定了陈营镇为今年“河长制”工作试点乡镇,确定珠溪河(上坊乡公路桥至永乐铁路桥段)为今年“河长制”工作试点河流。我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已按要求编制水质不达标河流实施达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上报上饶市河长制办公室。省河长办对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的要求是,今年3月底前要在网站公布试点河流覆盖到村的“河长”名单,制作并设立河段长责任公示牌,建立并实施巡查制度,全面开展辖区内河湖专项治理,明确各级河长和河湖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县、乡、村三级“河长”都要戴“红袖章”履责,开展巡河、管河、治河工作。
(二)主要做法
1、迅速行动。省级、市级“河长制”方案出台后,我县积极响应,迅速出台了县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并在政府网上公告了县级“河长”、“库长”名单。
2、拓展内容。省级“河长制”方案未将水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市级“河长制”方案未将小(一)、(二)型、山塘水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我县在制定方案时,考虑到水库水资源是我县、乡、村主要饮用水源地,为保护好水库水质,我县将所有水库均纳入“河长制”工作内容,实行县域水域管理全覆盖,并形成“库长制”,明确每座水库单独设立“库长”。3座中型水库由县级负责,各设一名县库长、库长,分别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水库工程管理局局长担任;33座小一型水库设“县库长”、“乡库长”,由县、乡(镇)分级负责;186座小二型水库设“乡库长”,由各乡镇负责;同时,我县852座山塘水库也纳入了“库长制”管理体系,设“村库长”,由各村委会负责。
3、有效对接。一是时间节点同步。市里要求到2015年底建立县级以上“河长制”组织体系,到2016年底,4条主要河流及重点中小河流和全县大小水库全面实施“河长制”。目前,县“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已建立,要求今年乡、村两级组织体系建立,并启动工作。二是量化指标一致。全省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为7.7%,我县为6.5%;其余4个指标,分别是河、库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2%,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与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相一致。
4、夯实基础。一是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我县在大源镇开展水生态文明乡镇试点,在龙港、越溪等相关村开展了水生态文明村试点,为“河长制”积累了工作经验;二是推进河湖划界确权调查工作。完成了我县7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8处国有水利工程的划界确权调查摸底工作,编制上报了划界确权实施方案。
三、存在问题
一是客观上:当前影响我县水环境的主要因素有四个方面:①工业点源污染;②农业面源污染;③畜禽养殖污染;④生活污水污染。治理难度的主要是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
二是主观上: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有些地方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工作方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
四、下步工作建议
围绕省市工作要点,紧盯考核目标,立足工作实际,下一步我县河长制工作要牢牢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利用舆论媒体,加大“河库长”制工作宣传,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库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2、明确职责,迅速行动。河长制实质上就是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长是河库保护管理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情况明、责任清、心中有数。更要做到措施实、督查严、手中有术。今天会议结束后,各位县乡河长要迅速分乡镇、分河段召开河长会议,落实乡镇组织体系及实施方案,并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制作并设立责任公示牌,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拿出工作方案,做到履职到位。珠溪河陈营段为县级试点河段,县河长及陈营镇政府要迅速行动,调查摸底,拿出方案,落实责任。其它乡镇也要结合实际,在本行政区域确定试点河湖,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推进。
3、继续加大河流湖库工程治理力度。在十二五中小河流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延伸河流治理长度,固护岸线、河道疏浚,对新进规划的水库、山塘加大除险加固力度,确保工程安全。
4、加强能力建设。7月底前,各乡、村建立起“河长制”,实现全覆盖。在进一步充实县河长办工作力量的同时,乡级河长办专职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要做到三到位;加快开发全县“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借助“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丰富管理手段,优化工作流程;开展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河湖跨县乡断面水质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加快推进全县河湖岸线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探索建立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
5、突出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县把水环境整治作为“十大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取得了初步的整治成果。结合河长制工作,建议继续深入开展污染源排查,建立河湖范围内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养殖点污染、生活用水污染台帐,绘制水系和污染源分布图,做到有的放矢,实行挂图作战、定点清除,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市委政府统一安排,继续推进相关整治活动: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乡镇为责任主体,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分别是加强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推进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治理和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由水利部门牵头,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开展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由农业、水产部门牵头,开展水库养殖、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三个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河湖生态保护目标,拿出相关整治方案,经县河长制领导小组研究后认真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主动担责,认真负责抓好本辖区整治工作。
五、已递交政府常务会研究的事项
①落实好“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事项。
市里已明确规定“河长制”是常设机构,确定了三人固定在“河长办”工作。同时,市财政安排20万元工作经费。为此,根据市里的做法,建议由县编办牵头,落实县河长办机构,明确1名县河长办副科级的专职副主任。考虑到向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到县河长办办公或直接向县河长办增编增人的困难,建议通过解决县水务局机关目前有编缺员问题,从中挑选3-5名工作人员到“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并每年解决工作经费20万元和相应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流水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同时,请县政府办核发《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工作简报》政务刊号,便于“河长制”、“库长制”日常工作信息动态畅通。建议开通全县“河长制”、“库长制”热线电话,专门受理全县河、库违法行为投诉及河库管理举报。
②落实好乡镇层面工作推进。
今年是“河长制”全面实施的第一年,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乡镇、村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工作方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为此,需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并由县乡财政落实工作经费(根据靖安县做法,河流2至3公里设一名保洁员,报酬在600-900元)。同时,全面落实乡、村“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按照县“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
链长制工作总结篇4
古有大禹治水,今有河长治污。日前,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十部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部分省区市近十年实践基础上,“河长制”将在全国推行。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至少有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8省市在全境推行“河长制”,至少16个省区市部分实行“河长制”。
缘起
太湖蓝藻催生“河长制”
20xx年至今,由各级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的“河长”,已遍布江苏全省727条骨干河道1212个河段。
按照“河长公示制度”,各地在河道边醒目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写明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职务、联系部门、管治保目标任务、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以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监督。
全国推广的“河长制”,最早正是源自江苏。早在20xx年5月,无锡市太湖蓝藻大面积爆发,水源恶化,市民被逼抢购纯净水。河道久无清淤、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同年8月,无锡市印发《无锡市河(湖、库、荡、)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及考核办法(试行)》,将河流断面水质检测结果纳入各市县区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各市县区不按期报告或拒报、谎报水质检测结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xx年,江苏在太湖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当年6月,包括时任省长罗志军在内的15位省级、厅级官员一起领到了一个新“官衔”――太湖入湖河流“河长”,他们与河流所在地的政府官员形成“双河长制”,共同负责15条河流的水污染防治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实践
“这种合力就像一张渔网”
5年前,时任江苏省宜兴市市委书记的王中苏接到新使命――任漕桥河“河长”。漕桥河全长23公里,是太湖主要入湖河道之一,也是宜兴市水系最复杂、污染最严重、治理最困难的河道,水质波动较为明显。
“担任漕桥河的‘河长’,我感到压力很大,责任也很重。”从那时起,王中苏开始常态化巡查漕桥河,每季度至少一次,了解流域现状、掌握问题所在。经过一段时期的实地勘察、调研分析,他摸清了影响漕桥河水质的四大因素,即上游入境客水、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点源污染。
链长制工作总结篇5
根据《中共湘西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t;湘西自治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办〔20xx〕14号)和《中共泸溪县委办公室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t;泸溪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办〔20xx〕11号)文件要求,潭溪镇委、政府高度重视,高要求、高标准认真落实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项任务。稳步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使河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河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将20xx年工作进行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潭溪镇是泸溪县西北面的门户,距离县城40公里,319国道、常吉高速公路穿镇而过,东邻洗溪镇,南接白羊溪、小章两乡,西连吉首市河溪镇,北与吉首市丹青镇,排吼乡接壤。境域面积为144.87平方千米,辖11个行政村、1个社区。全镇境内共16条河道溪流、5个水库、48个山塘。
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委书记彭晓云为总河长、镇长穆支磊为第一河长、副镇长龚家彪为副河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龚家彪为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支书为河段长的河流管理体系,明确了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龚家彪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层层落实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有效地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体系。明确各村(社区)河段长开展巡河普查工作,全面地掌握所管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加强日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2、制定方案
根据县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潭溪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强化责任。积极实施一河一策,严格落实河长制。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河段长、保洁员、水管员,有效地对河流进行治理。根据不同河段存在的问题逐条建立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并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施。
3、具体工作落实
一是认真开展巡查。积极做到镇每月一巡河、村每周一巡河,巡河记录、图片、资料做到完善归档。对巡河中发现淤泥、垃圾阻塞河道的情况及时清理河道,二是大力整治。2020年共开展峒河沿岸及水面垃圾清理整治200余次,其他溪流垃圾清理80余次。开展山塘水库巡查60余次,并对4座蓄水山塘进行日常维护管理,清理拥塞淤堵山塘3座。三是加强宣传。每月召开河段长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制作了河长公示牌22个,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利用大喇叭、巡回宣传车播报、海报、宣传栏、标语等广泛宣传,制作发放宣传标语200余张,增强全民参与保护河流的责任意识。四是完善信息报送。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等工作制度,每月30日前,镇河长办专人负责将全面推行河长制月工作进展情况及清四乱工作开展情况按时上报送县河长办。
三、存在问题
通过一年来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我镇辖区内河流水质大幅提升,河道沿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河岸管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小坡流村出现涉河乱建情况;二是镇生活污水治理无法长效、有效彻底解决;三是河长制工作开展经费不足,四是河道保洁不彻底、河道漂浮物打捞不彻底;五是缺乏专业治污设施和人员,对污染源确认、水质监管、治理措施等不到位;六是群众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尤其是峒河两岸居民节能减排、清河、护河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营造全镇上下爱护河流、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强问责追责。坚决惩处工作不力和违法现象。对小坡流村杨必花涉河违建要求限时整改,对松柏潭、盘古岩、兴隆寨三个河长制工作台账不完善、巡河治理力度不够的村河长进行约谈,进行扣分,并纳入年终绩效评比。
三是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督查。加强长效保洁,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环境染预防治理、河库执法监管等任务。对辖区内16条河道溪流、5个水库、48个山塘定期开展巡查和不定期督查、突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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