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作条例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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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写心得体会时其条理一定是清晰明了的,通过对某些事情产生了新的感想后,我们都需要写好体会,28写作材料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员工作条例心得体会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员工作条例心得体会8篇

员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

强调,员是的肌体的细胞和的活动的主体,要管、从严治必须落实到员队伍的管理中去,加强员管理是的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任务。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员管理工作条例》。新形势下,如何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切实提高员管理工作的水平,是摆在各级组织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突出政治建设,奏响员管理的“严标准”。“本立而道生”。员姓“”,性是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讲政治、有信念”是共产员性的核心要素,也是作为合格员的首要标准和硬性要求。各级组织要对标“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员队伍”的要求,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理想之舵,努力践行新思想、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创新内容载体,奏响员管理的“活形式”。“各美其美,美人之美”。创新是一个政永葆生机的源泉,创新员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员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对于增强员管理的实效性十分必要。针对不同群体,设计不同的载体,充分借助现代科学技术,以喜闻乐见的形式方法,采取精准高效的管理措施,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才能实现“美美与共”。

坚持求真务实,奏响员管理的“真实效”。“道虽逊,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员管理要靠“实”托底,打响实干主旋律、主基调,着力在提高质量,提升效果上下真功,把员活动载体谋实、内容充实、管理制度落实,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的做好身边的事、日常的事,让员作风、干事作为、性修养都焕然一新。

严肃政治生活,奏响员管理的“重力度”。我们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认真开展内政治生活。员干部要牢记公仆身份,时刻重温章和入誓词,坚守规矩,筑牢立身之本,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固本培元,锤炼性,不断筑牢理论基石,夯实思想根基,确保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筑城者必先厚其基”。加强员管理是的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任务。各基层组织要守住“严标准”、创新“活形式”、打造“真实效”、坚持“重力度”,方能激发组织的生机活力,筑牢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之基。

员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2

   我们历来重视员管理工作。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员管理作为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部署推进,从严从实管理员,推动管治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取得明显成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把员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激发组织的升级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员队伍。

   作为员电化的工作人员,作为一名员,如何做好员工作,如何不断提升自身的性素养我做出如下思考。

   一是学习内容方面,我们要贯彻落实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员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着眼健全的组织体系,提升的组织力,推动全面从严治要求落实到每个员。我们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

   二是方式方面,要以章为根本遵循,以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新时代的组织路线,坚持、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不断增强员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学习方式还要坚持集中和经常性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形成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

   三是学习实践方面,要强化问题导向,既明确员管理工作基本要求,又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作出制度性规定。要加强事上练,在学习中,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过硬本领,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做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员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3

3月29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员管理工作条例》。员管理是建工作中的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也是永葆先进性的必由之路。员管理工作要在提高质量上下真功、取实效,切实防止走形式主义。

第一要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升管理高度。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机关组织和在职员到联系村、社区开展服务活动,定期领取“微心愿”,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反馈到人,同时结合“三服务”和文明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走访基层、走访群众、走访企业,收集走访过程中的问题,本部门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本部门不能解决的统一汇总至组织部,由相关部门予以解决,让员干部围绕服务群众开展工作成为常态。

第二要创新员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温度。各级组织只有实事求是,因人而异,对症下药,才能让管理有实效、有进步。年初组织制定年度员活动管理计划,紧扣各部门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三会一课”、日、员春训冬训、每月夜学、外出参观学习红色基地等方式,聘请校老师授课,也安排组织内部的年轻员走向讲台,在入当月分享自己的入初心小故事,不断增强员的时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多角度、广途径增强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用好“学习强国”app以及杭州基层建等信息化平台,动态监管基层员管理情况,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要强化内监督,提升管理深度。加强员管理,就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内监督条例》,强化内监督。定期学习各地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通过廉政、警示,增强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思想上始终绷紧这根弦。通过学习《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的规定》,加强对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使得员干部管理全时段无死角覆盖。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诫勉谈话,及时发现员苗头性问题;要积极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员工作,督促员对照标准,检查不足,通过经常性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小防早,保证内管理监督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员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4

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员管理工作,推动形成全从严实抓员管理的良好态势。作为一名预备员,我没有因为组织的信任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反而以更加高标准、严要求的规范来约束自己。这次积极学习该条例,也使我对、对自己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深知自己肩负重担的同时,也鞭策自己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中国共产员管理工作条例》对处于新时代的我们提出了新要求,同时也代表对员的一言一行、所作所为寄予了更高的期望。加入组织不是终点,而是一个全新的起点,我们从老一辈共产人的手中接过血红的赤旗,为的就是要让她继续飘扬下去,继续秉持着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开展后续的工作。

就我们学生员而言,学习仍然是加强思想修养和完善个人能力的最基本方式,想要做好学生员,首先要先做好学生,积极学习科学知识以及的相关条例,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员应当是他人思想和行动上的领头羊和先锋队,我们要在章和新的条例的约束下就谨言慎行,关键时候要站出来挑起大梁,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落实到工作和生活之中,用员的思想武装头脑,带领班级走向先进和辉煌。

前路漫漫,我们在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员的路上不能停留、不能松懈;旗飘飘,灯塔在前,又何惧迷失方向。

员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5

12月5日晚六点,第二支部全体成员组织开展了深入贯彻学习《中国共产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日活动。会后各小组成员分享各自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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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支部工作条例》是中央高度重视支部工作的体现,把全面从严治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员。抓好支部建设作为管治的基本任务,是稳固政权,稳步推进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的根基,是激发广大员干部凝聚力、战斗力的核心。员作为支部的组成部分更要以严格的标准去要求自己,关注时事政治,积极学习理论政策,同时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观念,为他人为社会做出奉献,发挥带头模范作用。

2

通过昨天的学习与心得交流,我突然想到了室友前两天的转变。上星期,我的一个室友跟随报社实习的老师采访了一位退休的老员,老红军。回来之后她突然对我说,好想入呀,感觉老一辈的共产员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质,退休之后生活过得还是十分精彩,现在还可以交入申请书吗?然后当天晚上她就写好了申请书。

优秀员对于普通群众的吸引、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员同志之间。优秀的员间互相交流学习才能共同进步,不断成长,而支部活动正好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契机,让我们通过每周、每月的活动可以知道原来身边的优秀员也有这么多,会自然而然的向他们学习,一起不断进步,而不会一直呆在自己的小天地里,故步自封,不求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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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是的基础组织,是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此次支部条例的发布更是突出体现我们注重基层组织建设的优良传统,对我们所有支部的组织建设以及全体员的思想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是为基层组织更好执行各项指示,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量化细化组织建设提供了依据。其次为员设定了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保证所有员在基线以上活动,是保持我们先进性的重要举措。我们应当以此基线为最低要求和活动准则,不断加强自身思想建设与基层组建设,为新时代的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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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会上的学习,我更明白了条例的出台主要是为严肃的纪律,清洁的组织,保障员的民主权利,规范员的行为,使员更好的遵守的纪律和法律。对谷翩翩同学在会上分享的一位老员老战士的事迹印象十分深刻,共产员的言行举止需要有《条例》作为最低层次的外在约束,更需要靠内心的信仰在前方指引。我们每一个共产员都将以《条例》作为最低标准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员素质,彰显员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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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来说,如果校园是我大学生活住所,那么支部就是我精神的家园。在这里,我遇到一群极具有活力,积极向上的青年,我们因为对中国共产共同的信念和支持走在了一起,接受组织的,学习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的基本知识;提升自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定理想信念。

这次学习《中国共产支部工作条例》让我更加明白了支部对于员的意义以及它在中国共产发展壮大的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支部的工作流程科学、客观、严格、民主,让每个员和预备员有有权利建言献策;支部关心的不仅是成员的思想发展,更是全方面的综合发展。我作为支部成员,也要时刻牢记《中国共产支部工作条例》的细节,积极支持支部工作,为支部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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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支部工作条例》给支部的工作提供了最基本的范本,让支部工作有了一个很好的基本参照。的基层组织是的肌体的神经末梢,所以说,在新时代,我们必须更加注重的组织体系建设,只有打好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才能让共产更好地发展。在两年前,中组部就着手开展支部制度建设专题研究。

?条例》的制定是一个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过程,先后形成230多万字的理论历史研究资料和40个课题研究报告,到151个支部蹲点调研,访谈861名支部书记,发放调查问卷3万份,并开展专家研讨。

可见,条例的研究、制定和推出过程非常细心,是依照实情做出的适合支部发展的条例。各地适应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等的变化,积极探索创新支部设置形式,不断扩大的组织和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覆盖。但就像在会议上讨论的那样,这只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在支部的建设和发展方面,我们要做的或许还有很多。

?中国共产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的十八大以来重视基层建设经验的宝贵精神,又继承我们长期积累的支部建设优良传统。

员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6

5月13日上午,集团公司以视频会的形式举行《中国共产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集中辅导培训,省国资委二级巡视员李少华亲自主讲,这是一次精彩的授课,更是深入贯彻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

通过学习,让我们深刻了解到,只有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国有企业组织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委(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在平时的建工作中,我们需要把员日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

作为一名基层支部的支委委员,下面我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谈谈体会:

一、把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政治建设是的根本性建设,是统领的其他方面建设的灵魂。对国有企业而言,政治建设起着政治指南针作用。把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国有企业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国有企业组织必须担负起的政治建设责任,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二、把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具体的,要把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委(组)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牢牢握在和人民手中。

三、推进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按照新时代国企建工作新要求新任务,从严落实健全基层组织建设要求,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推进到哪里,的组织和活动就开展到哪里,把支部建设到车间和部室,把小组建设到工段和班组,全面推动的组织建设和的工作全覆盖。战斗堡垒作用和员先锋模范作用与公司经营管理相融合,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建工作推动企业各项生产经营任务落实,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组织工作成效。

1. 深刻理解了《中国共产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重要意义。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的组织路线、全面提升的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充分加强了的建设,为推动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中国共产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全面提升国有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国有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落实章,切实加强在国有企业内的组织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委、的组织、支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精神,认真履行新时代赋予国有企业组织的重要职责,努力完成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加强国有企业的建设,必须严格落实的根本宗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中国共产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共九章43条,为新时代国有企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全面提高国有企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基层组织的作用,推动国有企业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3.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作为公司委成员和支部书记,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工作。一是抓好活动,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抓好的政治理论学习,切实用理论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改进学习方式,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抓好日活动,将日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在日常工作中激发员干部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工作热情,增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业务工作上新台阶。三是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内政治生活,发挥支部的引领作用;同时要加强员管理,全面提升组织战斗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向更好、更健康的方向发展,充分推进各项工作跨上新的台阶。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条例》以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章要求,对国有企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下面结合学习的情况,我想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

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的建设。2016年10月,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的建设工作会议,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各企业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的建设,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随着全面从严治向纵深推进,将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很有必要。

在长时间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9年12月30日,中央印发《条例》。《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的建设质量,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坚持的领导,守住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坚持的领导、加强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没有的坚强领导,没有国企各级组织长期努力,没有国企广大员、干部、职工不懈奋斗,就没有国企的今天。新形势下,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靠什么?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很重要,正确的发展战略、科学的管理体系、有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很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要有一种为国家为人民真诚奉献的精神、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一支勇于攻坚克难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一支充分组织起来的职工队伍,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就坚持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的建设、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作出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近年来,在中央全面从严治的推动下,拥有1000多万名员的广大国有企业也在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建工作的方法途径,并取得巨大成效,但是,加强国有企业的建设仍然面临繁重任务,一些企业组织管治责任不落实,建工作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突出。多起国企腐败案件的背后,也印证了一些国企组织建设松散,组织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落马的企业领导人员忘记了自己身为员领导干部,在利益引诱中丧失了性,把经营国有资产变成谋取私利的机会。国企建工作再不认真抓、用劲抓,就会危害执政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就会犯政治性、方向性的错误。

三、加强整治建设,保证自身政治过硬

的政治建设是的根本性建设。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推进的政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强调要把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此次《条例》的修订,指出要把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出加强国有企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要求。所以每一位员干部,在大事大非面前都要讲政治讲原则,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任何时候都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是要发挥好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工作中去。二是要加强自我的,贯彻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的要求,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自觉落实两个维护的要求。

四、加强员,提升全体员素质

此次《条例》的修订,对完善员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及为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全面从严治要在国企落实落地,必须从最基本的东西抓起,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在打牢基础、补齐短板上下功夫,防止沙滩流水不到头。要扫除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一些盲区和空白点,做到哪里有职工群众哪里就有员,哪里有员哪里就有的组织;克服的组织和工作软弱无力现象,做到哪里有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的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重视支部管理员、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的主体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这样,国企基层组织就会强起来。《条例》对员管理、关心关爱员、发挥员作用、发展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目的就是为了建设高素质的机关员队伍,提高的执政能力。

企业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在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建要努力在贴近上想办法,在服务上下功夫,在渗透上花力气,切实把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相结合,务求把建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也丰富建的内容,使企业建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员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7

根据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古城街道结合自身支部结构和中国共产支部工作条例的要求,对过去的行为进行反思并设立了新的目标

古城街道共有员567名,组成了机关支部、春和社区支部、永宁社区支部、城北社区支部等13个支部。我们深刻的意识到支部是的基础组织,是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在直接管理服务员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坚持打牢基础,坚持规范组织活动,才能够使支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为了坚持和加强的全面领导,古城街道强化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落实要管、全面从严治要求,全面提升支部组织力,同时发挥支部员的作用,提高员的政治素养,带领员凝聚群众、服务群众。

结合中国共产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古城街道对今后的工作有以下设想:组织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建立小微工业园,走共同富裕道路,并计划在2019年成立泳装企业联合支部,并发挥组织牵头作用,为企业服好务,促进企业的科学发展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大力推进古城街道经济全面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员的、管理、监督作用;组织流动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员履行员义务,行使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宣传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使每一名员都纳入组织有效管理,每一个基层战斗堡垒都强起来。

在今后的工作中,古城街道将把力量沉到基层,把重点放在支部,从严推进,精准指导,推动基层组织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推进,明确具体方法标准引导他们,让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更好的服务人民。

员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8

中国共产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有企业组织必须高举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的全面领导,坚持要管、全面从严治,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 国有企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加强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坚持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组织工作成效;

(三)坚持管干部、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支部建设,增强基层组织生机活力;

(五)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执政的阶级基础。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国有企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委。

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总支)。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总支。

正式员3人以上的,成立支部。正式员7人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经中央批准,中管企业一般设立组,中管金融企业设立组性质委。

第五条 国有企业委由员大会或者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组织一般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央企业委(组)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内有关规定办理。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召开员代表大会,可以为组织隶属地方组织的下一级企业(单位)分配代表名额。

第六条 国有企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委委员一般15至21人。委委员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龄,其中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的委委员应当有5年以上龄。

国有企业总支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员不足7人的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支部(总支)书记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龄。

第七条 国有企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组织批准。

中央企业委(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组织负责人。

第八条 国有企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纪律检查委员,总支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九条 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的组织,理顺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组织负责人和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的工作。

第十条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工程项目、研发团队等机构,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组织。临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批准其成立的组织指定。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 国有企业委(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企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引导全体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的理论,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企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支部(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员、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员工作,严格的组织生活,组织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的建设、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员、群众通报的工作情况。

第四章 的领导和公司治理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应当将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第十四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委(组)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委(组)。

委(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委书记可以由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

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的独立法人企业,委书记和执行董事一般由一人担任。总经理单设且是员的,一般应当担任委副书记。

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企业,委书记和总经理是否分设,结合实际确定。分设的一般由委书记担任副总经理、员总经理担任委副书记。

中央企业委(组)配备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一般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专责抓好建工作。规模较大、职工和员人数较多的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委,可以配备专职副书记。国有企业委(组)班子中的内设纪检组织负责人,一般不兼任其他职务,确需兼任的,报上级组织批准。

国有企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组织决定。

第十五条 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委(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三)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委(组)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国有企业委(组)应当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委(组)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

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支部(总支),一般由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支部(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第十六条 国有企业组织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对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做好选配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加大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保证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重点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工作,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第十七条 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探索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大决策应当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保证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第五章 员队伍建设

第十八条 国有企业组织应当坚持集中和经常性相结合,采取集中轮训、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强化政治理论、的宗旨、章规纪和革命传统,组织引导员认真学习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

第十九条 严肃的组织生活,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员和日等制度,增强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重温入誓词、重温入志愿书等有效做法,落实员领导干部讲课制度。

第二十条 强化员日常管理,及时转接员组织关系,督促员按期足额交纳费,增强员意识。加强和改进青年员、农民工员、出国(境)员、流动员、劳务派遣制员工员的管理服务。有针对性做好离退休职工员、兼并重组和破产企业职工员管理服务工作。

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关爱员,建立健全内关怀帮扶机制,在重要节日、纪念日等走访慰问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经常联系关心因公伤残员、老员、生活困难员和因公殉职、牺牲员的家庭,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严格执行的纪律,对违犯的纪律的员,按照内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或者处理。

第二十一条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发展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青年职工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员,力争每个班组都有员。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员,把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对技术能手、青年专家等优秀人才,组织应当加强联系、重点培养。

第二十二条 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开展组织活动,通过设立员责任区、员示范岗、员突击队、员服务队等形式,引导员创先争优、攻坚克难,争当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服务群众的先锋。引导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注重发挥员在区域化建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第六章 的政治建设

第二十三条 国有企业组织必须把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担负起的政治建设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第二十四条 坚持用的创新理论武装员干部职工,突出政治和政治训练,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话、跟走。开展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抓好形势政策。

第二十五条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传承弘扬国有企业优良传统和作风,培育家国情怀,增强应对挑战的斗志,提升产业兴国、实业报国的精气神。深化文明单位创建,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造就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新时代国有企业职工队伍。

第二十六条 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健全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基层联系点、员与职工结对帮带等制度,定期开展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有针对性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意在企业改革重组、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和企业破产等过程中,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解决职工群众困难,引导职工群众拥护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第二十七条 坚持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职工群众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建功立业,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第七章 内民主和监督

第二十八条 国有企业组织应当落实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员参与内事务的途径,推进务公开,建立健全员定期评议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落实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健全代表联系员群众等制度,积极反映基层组织和员意见建议。

第二十九条 落实全面从严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侵吞挥霍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问题严重的,应当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

第三十条 落实内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内监督制度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内设纪检组织、委工作机构、基层组织和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性、宗旨、警示,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大提醒、函询、诫勉等力度,通过巡视巡察、考察考核、调研督导、处理信访举报、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式,督促企业领导人员依规依法用权、廉洁履职。

善用企业监事会、审计、法律、财务等监督力量,发挥职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第三十一条 国有企业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加强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

各级纪委监委派驻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根据授权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代表上级纪委监委对企业委(组)实行监督,督促推动国有企业委(组)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

第八章 领导和保障

第三十二条 各级委应当把国有企业的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的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管人管建相统一的原则,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形成委统一领导、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组(委)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企业组织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中央组织部负责全国国有企业的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建工作,以中央企业委(组)领导、指导为主,企业所在地的市地以上委协助。

中管金融企业委垂直领导本系统的组织,负责抓好本系统建工作。

第三十三条 国有企业组织履行的建设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内设纪检组织负责人履行监督责任,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员成员应当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企业建工作。

各级组织应当强化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第三十四条 全面推行组织书记抓基层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企业领导人员政治素质考察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企业组织每年年初向上级组织全面报告上年度建工作情况,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向本企业组织报告抓建工作情况。

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委按照有利于加强的工作和精干高效协调原则,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工作机构,有关机构可以与企业职能相近的管理部门合署办公。领导人员管理和基层组织建设一般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分属两个部门的应当由同一个领导班子成员分管。

第三十六条 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务工作人员。选优配强组织书记,把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台阶。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威信的员骨干做企业建工作,把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严格落实同职级、同待遇政策,推动务工作人员与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

加强对支部书记和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支部书记和务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新任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在半年内完成任职培训。

第三十七条 通过纳入管理费用、费留存等渠道,保障企业组织工作经费,并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由企业纳入年度预算。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建好用好组织活动阵地。

建立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整顿提升。注重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和新媒体平台,增强组织活动和员管理工作的吸引力、实效性。

第三十八条 坚持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对国有企业的建设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应当及时提醒、约谈或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适用于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结合实际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国有企业组织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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