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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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lin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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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是我们对书中思想的一种感恩和敬意的表达,读后感写得越认真,我们对书中思想的领悟就会越深刻,下面是28写作材料小编为您分享的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7篇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

“古今中外,人与人的关系都是一种社会,反映出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伦理道德和价值取向”《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引导我走路18世纪法国社会,感受世态人情。

这篇小说是由法国“短篇小说之父”莫泊桑所著,以一个涉世未深,富有同情心,天真单纯的孩子的视线玉树全家人对于勒曾经行为不正糟蹋钱的恐惧在于勒来信说他赚了钱,并能够赔偿父亲时转换成全家人在他人面前炫耀的资本,成了全家人翘首归盼的“亲人”,后再无人倾摧的二姐出嫁后去哲尔赛岛游玩,遇到穷困潦倒的娱乐近极度恐慌,害怕相认,揭示了菲利普夫妇与于勒建立在金钱上的亲情和菲利普夫妇爱慕虚容的丑恶面目。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金钱,但是金钱不是万能的。如果人们都一味追求金钱而淡然了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友好关系,那么将会失去更珍贵的财富——亲情!不能因金钱而丢失了世间最美好的亲情。亲情是无价的它不能用任何东西来换取,我们应该为拥有他,而庆幸,应珍惜她的所在!

亲情,是成长路途上的一盏灯,照亮前进的道路;亲情,漫漫严冬的一把火,驱除心里的寒冷;亲情,是灿烂的阳光,祛除心底的阴霾。

亲情无价,金钱无法购买亲情。黄金闪闪,难换一份温暖的关怀;黄金闪闪难换一份亲切的问候;黄金闪闪,难换一种浓浓深情。

亲情永远高于金钱!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2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优秀短篇小说。在这篇文章中,曾经是一个无赖、流氓、祸害的“我的叔叔”于勒,终于给我家寄了一封信,说他在外赚了大钱,准备来看望我们。所以,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因为这样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的生活。

但是在二姐结婚时的这次旅行,“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一个卖牡蛎的老水手。“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白无常、黑无常”似的,尽量躲着他,不让他认出“我们”。“我们”回来时坐了另一条船,预防他再见到“我们”。

为什么于勒没有回到“我”家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叔叔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的“卖牡蛎的老水手”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菲利普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菲利普他们家的。这说明了“我的.父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小公民。“我的母亲”却六亲不认,“母亲”认定于勒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菲利普,我一定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能浪子回头也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不管我的弟弟再流氓,我也会和他相认的。因为,无论什么时候,血总是浓于水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3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著名的“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的小说《我的叔叔于勒》。

小说中讲了叔叔于勒的故事,一封来自美洲的书信,彻底改变了菲利浦一家对于勒的看法。当他挥霍掉自己甚至大部分菲利浦的财产时,他是“败家子”、“无赖”、“混帐东西”,是“毫无用处的废物”。而当于勒在信中说自己赚了钱希望日后弥 补 菲利浦的损失后,近摇身一变成了他们口中的“正派的人”、“有良心,诚实可信的人”。“等我们的好于勒回来,家里情况就会大大改观。这一家子,总算出息了一个人!”母亲这样讲。父亲看到从远处归来的轮船时,总是满怀希望地说:“嘿!如果于勒在船上,那多叫人惊喜啊!但是后来他们在轮船上发现,衣衫褴褛、又老又脏的老水手是于勒,翘首盼他归来的心情一扫而空,骂他是“骗子”、“无赖”。连“我”因为他是亲叔叔的亲戚关系给他十苏小费也受到责骂。最后,他们因为怕受到连累而匆匆离去。

读完全文,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菲利普夫妇对于勒截然不同的态度。导致态度变化如此之大的“神奇”的东西是什么呢?金钱!他们用金钱和利益权衡了于勒和他们之间的亲情和他的品质。“祸星”“骗子”到“正直的人”“诚实的人”和后来又改为“无赖”的称呼的巨大落差,能看出他们的肤浅和庸俗,菲利普夫妇对于勒态度随着于勒的财富而不断的变化。唯一不变的是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文中还说“那个年轻人最终决定向二姐求婚,也是因为有一天晚上,我们给他看了于勒叔叔的那封信。”这也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金钱势力统治下小资产阶级的.自私、虚伪,用金钱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风气。

文中的“我”给了穷老头一百苏银币和给于勒叔叔十苏小费,说明“我”是很有同情心的,这也是在菲利普一家中唯一的一个正面人物。人间有很多东西都是金钱无法取代的:友情、亲情、爱情、快乐……我们应该像文中的主人公“我”一样拥有同情心和爱心,并且淡化金钱,不要被金钱所迷惑,用真诚的心感受人间美好的情感。

我不禁再次翻开书,翻到写着“我的叔叔于勒”的标题那一页。这篇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良风气和对小人物的无奈、同情的短篇小说让我受益匪浅,我们应该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拥有同情心,不被金钱和权利迷惑,脚踏实地地努力!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4

约瑟夫小时候有一位叫于勒的叔叔,挥霍了家里的钱,于勒的兄弟——约瑟夫的父母很生气,让他到南美洲去做生意。几年以后,叔叔寄回两封信给家中,说他赚到了钱,要寄一些给家中作为补偿。这让约瑟夫的父母很感动,对叔叔的'态度也有了很大的改变。不过在我看来,让他们改变态度的不是于勒叔叔本人,而是叔叔寄回的那笔钱!但是,从那以后,叔叔失去了任何消息。

不久以后,约瑟夫的二姐要出嫁了,为了庆祝,一家人坐船游玩。在船上一个卖牡蛎的衣衫褴褛的老汉吸引了父亲,当父亲询问船长后发现:老汉就是叔叔于勒!但是,父亲没有和叔叔相认,而是躲开了他。

难道父亲不相信这是叔叔于勒吗?不是。父亲是想他的兄弟都落魄成这个样子了一定会连累他,让他花掉更多的钱!读到这里让我心想:当时的法国人真是只认钱,不认人啊!

父亲不想让于勒叔叔认出他,便让约瑟夫去付钱。约瑟夫走到叔叔面前问:“我们应该付您多少钱,先生?” 他可真想叫他一声:叔叔!付钱之后,约瑟夫还特地多给了叔叔半个法郎作为小费。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到于勒叔叔。

虽然整个故事深刻地描述了当时法国金钱社会的丑态,但是,小主人公约瑟夫始终扮演着一个善良的角色。在他小小的内心世界里,金钱无法超越与叔叔的亲情!我想,在我们拥有的各种情感当中,亲情让我们不管身处何时,身在何处,永远是我们最坚实的精神支柱,它让我们充满力量,战胜困难,感受温暖。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5

闲来无事,又翻阅了《我的叔叔于勒》,感觉怪怪的。 记得上中学时,语文老师告诉我们说:菲利普夫妇虚伪、自私、贪婪、吝啬、冷酷无情,有着一副可怜又可鄙的拜金相。

今天再看,我觉得这种评价似乎不太公正。

菲利普一家“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可是在辛苦工作一周的周末,他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这怎么能说是爱慕虚荣呢?穷人难道就没有享受生活的权利了吗?

好吃懒做的于勒在将要拖垮整个家庭的时候被家人送到美洲,让他接受生活的磨炼,学会自力更生。如若不然,怎样对待这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败家子呢?养他一辈子吗?生活状况要继续恶化吗?女儿要不要出嫁?儿子要不要读书......这分明是菲利普夫妇在万般焦急之中作出的无奈选择,怎能说是“冷酷无情”呢?

况且,把弟弟送上去海外的商船,也是“按照当时的惯例”(当时西方人有到海外淘金的习俗),而且于勒到美洲也确实“赚了点钱”,虽说再度穷困潦倒,但他毕竟学会了自食其力,这不也正好证明菲利普夫妇的做法是明智的吗?

此外,于勒为什么能够在“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如果菲利普夫妇真的自私,冷酷无情,会允许他这样做吗?说明菲利普夫妇对于勒还是宽容的,不然不会让他占用自己应得的遗产,而且是“大大占用”! ..

菲利普从船长那里不仅得知那个年老水手是自己的弟弟,而且还得知于勒“因为欠了他们的钱”心中有愧,“不愿回到他们身边”,于是他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次遇见他”。是啊,他们又何必去打扰于勒目前尚算平静的生活呢?这不正是带着沉重的心情在维护于勒做人的尊严吗?怎么能说他们“自私”、“冷酷无情”呢?

我的评价可能也不算十分公正,但是总觉得还是有点道理的,写出来,也算是班门弄斧,就教于大方之家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6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应该瞧不起那些穷人,应该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7

这是篇十分精致的讽刺小说,由法国大文豪莫泊桑执笔。主要人物:于勒,一个人们眼中的流氓。次要人物:菲利普夫妇。当时法国社会的代表。

让我们来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

一开始,在人们眼里,于勒简直是坏透了,不仅乱花钱,挥霍光了父母的遗产,还大大占用了他哥哥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惯例——请注意,是惯例——将他送到了美洲去,可见当时人们都这么做。正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那个年轻人的话:“也许是有的,这是从来如此。”他们之间以金钱来维系亲缘关系,正如吃人一样,实在是平常而又平常。后面的诸多细节,如父亲被“高贵的吃法”打动,提议吃牡蛎;得知于勒有钱,将他的信当福音书,再如全家为如何处置于勒叔叔的钱拟定了上千种计划,无不体现了菲利普夫妇的贪财、吝啬、虚荣、人情淡漠。其实,这不仅仅是菲利普夫妇的特点,更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特点。这一点,作者真可谓是煞费苦心。菲利普是小,社会是大。以小见大,作者真是匠心独运啊!

那么,作者为什么会在文中安插一个人物——“我”呢?我想,一是因为“我”是整个事件的观察者、记叙者,就像是将散落的珍珠串起来的那根线,虽不起眼,却也不可或缺。第二,“我”是一个孩子,还没有被利益“熏陶”得那么肮脏,孩子是整个社会的希望。作者安插一个“我”,也许就是表达了自己的期望吧。这一点,和鲁迅的那句“救救孩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总而言之,这是一片极精致的短篇小说,以它的以小见大与匠心独运征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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