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的读后感能够让读者在书籍的海洋中找到思想的灯塔,每篇读后感都是对阅读内容的深度解析,促使我们更好地理解作者意图,下面是28写作材料小编为您分享的乡古中国读后感参考7篇,感谢您的参阅。
乡古中国读后感篇1
看到书名的瞬间,我最先关注的不是“中国”,亦不是“乡”,而是“土”。我们现在提到“土”,更多的有一种蔑视、看不起的感觉。比如别人说你穿的很土气,没人会以为别人是在夸赞他。但是在阅读完《乡土本色》这一章后,我的态度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开篇就点出中国社会的本性是拥有乡土性。这“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土地的重要性。其二,不流动性。其三,熟人社会。
中国社会具有乡土性,在农村生活,以种地为最普通的谋生方法,因而也最明白泥土的可贵。乡下人离不开土地,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这一阵子疫情有了好转,我们就去后山上挖野菜。现在想想,野菜的出现真的很神奇,你不播种它也能自己生长。我们挖的是荠菜和苦菜,挖它们并不困难,后山的田地里到处都是,拿着小锄头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冲洗一下,蘸豆瓣酱就能直接吃。我想也许没有食物的饥荒年,人们也能从这些田地里的野菜果腹,这也许就是土地给辛勤的人们的馈赠吧。
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以农业文明为主,人们被禁锢在土地上,自然也受土地的影响很大,“安土重迁”的性格、“落叶归根”的思想已经深深融入我们的血液中,即使我们换了居住地,也仍然会选择先进行农业生产,文中也举了一个中原人即使到了适合放牧的内蒙古还要进行土地耕种的例子。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耕地是固定的,粮食的富足,人们开始繁衍生息。随着人地矛盾不断激化,同等的土地养不起那么多人,就会出现分家的情况,一些人就要出去寻找新的出路。虽然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重视安土重迁,但是各自保持着孤立与隔膜。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社会有一个数量很大的阶级——农民阶级。农村人员流动性差,农民之间互帮互助,一起耕种劳作,一起保卫家园。为了各个方面的便利,聚居在一起。农民因为土地的影响,安土重迁,久而久之,聚居的.人们之间变得熟络,形成了所谓的“熟人社会”。所以,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才有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
读完《乡土中国》,我对“土”这个字的态度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也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之前我们提到农村,印象可能是破旧、贫穷,人们都是从农村去城市生活,但现在很多城市人返回到农村,去呼吸更新鲜的空气、去体验农家乐……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本色这一章概括总结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人们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在文中提到的“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整章都是围绕这句话展开的。读完《乡土中国》之后,发现费孝通先生的语言风格将原本晦涩难懂的专业知识变得通俗易懂,值得反复回味。
乡古中国读后感篇2
最近,我读了《感动中国》这本书,其中吴登云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
吴登云是一位十分尽责的医生。有一个婴儿,不慎落入火堆,幸好抢救及时,保住了性命,可完好的皮肤却损伤许多。无奈之下,父亲就把孩子送到了乌恰医院。吴登云看着惨不忍睹的小生命,感到阵阵揪心,决定立刻手术。可是婴儿身上一半的皮肤都烧掉了,又不忍心动仅存的那些嫩嫩的皮肤。于是,大家把目光投向了孩子的父亲。父亲听后,吓得惊恐万状,连连说不行。吴登云想:那只好从我身上取皮了。护士们听了,都说:“怎样能从医生身上取皮呢?”护士们都不配合,吴登云只好自我动手。他从腿上总共取下13张邮票那么大的'皮,又拖着两条没有知觉的腿,来到手术台前做手术。吴登云用自我的皮,就来这个孩子,此刻那个孩子已经长大,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吴登云是一个不畏艰难的医生。
他刚来到乌恰医院时,这个医院连简单的阑尾炎手术都做不好,但他并没有气馁,而是认真工作。在做院长期间,他从外地买来水、土、种子,硬是在“生个娃娃容易,种活一棵树难”的帕米尔高原上,建起了一家环境优美的园林式医院!我觉得吴登云很了不起,虽然来到条件艰苦的高原,但他没有灰心丧气,而是更加不顾自我、竭尽全力的工作、救人。连孩子的爸爸都不敢取皮救自我孩子,而吴登云却从自我身上取那么多皮救病人。像这样为病人献血、献皮的事,在他身上还有许多次,他说:“我献出一点血、一点皮,换来病人的健康和生命,这是天底下最值得做的事。”
吴登云在条件落后的帕米尔高原一干就是36年,但他从无怨言,而是进取去建设那里的医院,改善医院条件,更好地为那里的病人服务。我们必须要学习吴登云医生这种坚持不懈、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精神!
乡古中国读后感篇3
一九三七年的十月,斯诺发表了《红星照耀中国》,赢得了亿万读者,成为了当时世界上最畅销的书之一。
当斯诺走进红军队伍时,军中的场景让他惊讶,就这一个普通的人,他就是毛泽东?毛泽东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红军装,戴一顶普通的红军帽子,左胸上衣袋中装着一个陈旧而磨亮的铁烟盒子。他酷爱吸烟,谈笑间已经吸了几根烟。唯一让人眼前一亮的是他那爽朗的笑声,似乎可以给人无穷的力量,可以穿透一切困难、险阻。可就是这么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年轻人,他带动和指挥着一个世界上最大的革命队伍——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餐时间到了,斯诺看到,当时的菜也是十分简单,主要吃的是粗米和馒头,蔬菜和肉早已成为当时的珍惜物品,就连他这种“稀客”吃的都如此“简单”,无法想象红军吃的有多差。但就是这样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队伍,怎么会有精神和力气去搞生产、干革命。作为他们的领袖——毛泽东是怎么带领他们做到的呢?
乡古中国读后感篇4
在《中国通史》的世界里游历了一番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中国文化独特的魅力。感受到了在长江与黄河的孕育下,这种博大精深的文化是怎样诞生的。
中国文化的魅力是随处可见的,比如你吃饭用的筷子,过年长辈给你的红包、压岁钱,你在课本上见到的.汉字……它们背后都有一个精彩的故事,它们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变成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离不开中国文化,中国文化也离不开我们的传承,它丰富多彩而又高深莫测。
在《官制》一章,吕思勉先生提到:“人的见解,总是较时代落后一些的,时代只有新的,而人之所知,却限于旧。“我感触颇深,也十分赞同这个观点。随着时代的变迁,中国越来越兴旺发达,很多老人却还认为:女人就应该好好待在家里。可是女人不是一样能够在事业上闯出一片天地吗?这只是有的人不能与时俱进罢了。
我觉得《语文》一章十分有趣:“中文构字,旧有六书之说,为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又说:“转注是增加字的一种方法,假借是减少字的一种方法。”我有些不明白,去百度上查了一下,才知道“转注”是有相同意义的几个字,“假借”是有多个意思的一个字,我恍然大悟,原来语文有着如此大的学问。
诸如此类......
吕思勉先生用自己毕生的学问,写出这本《中国通史》,把中国文化展示给了每一位读者,他让我对中国文化充满了敬佩之情。让我在不同朝代看到了祖国大地的风光,让我在战场上看到了战士的勇敢与坚强,让我在京城看到了儒生们穿着长袍,下棋、评茶、奏琴,聊着更多的往事……
乡古中国读后感篇5
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主要看到两条线索,一是定位中华本土文化,二是看待外来文化。在世界全球化的今天,《乡土中国》无疑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既要反对崇洋媚外,又要反对盲目排外,立足本土文化,正确看待外来文化的影响,之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我为本,为我所用”。此书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私人关系的道德、家族、礼制等方面,由表至里,浅至深层层剖析中国乡土社会。
此书的精华所在,及影响我最深的,无疑是一个“土”字。中国社会未完全意义上摆脱自己的乡土性,本人也觉得无需改变,乡土一次或许与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些许有些相悖,但是“乡土”,是我国如此本色。
全书有目录十一,我选下对我影响深刻的内容做出自己的见解,详如下:
一、土的重要性: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中国是农业大国,大河文明的滋养下,中国的农业很早以前便领先于世界。而农业的根基在于土,中国人离不开土,就像孩子离不开母亲的`道理一样,正是这片神州大地,孕育着代代炎黄子孙。家立于土之上,国也立于土之上,土为我们所居,是一个大概念的家,由此而生“生于斯,死于斯”中国自古有“落叶归根”一说,人死后,总要把尸骨带回出生地安葬,“一生取给于这块泥土,死了,骨肉还得回入这块泥土。”此观念一直影响着我们,当代,四面八方的农民放下锄头,来到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谋生,成为农民工,赚的钱不是为了在城市买套房子安居在此,更多的是吧钱寄回老家建房子,就算在城里有什么不测,家人也要千方百计把在外打工的人送回老家。
二、聚而居: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以村与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出于农业原因,乡下有大大小小的聚居地,说也奇怪,中国习于聚居,但是孤立和隔阂是明显存在的,大家在同一个村子里,生活在彼此熟悉的环境中,把信任和深度交往局限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放眼到都市中这样的生活圈子由一村缩小到一家,在高楼大厦中,门对门的两户家庭可以说是几乎“老死不相往来的”。再者,中国虽然地大,但是人口都集中在个发达地区,形成人口的过于集中,人就不得不聚而居了,此情况多为都市所有。而美国乡下则很少出现聚居现象,美国人少地多,个人家庭自成单位,独来独往。我想美国等西方国家国民的冒险,个别负责精神也是由此而来的吧。
三、乡下人的“愚”: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土”也成了骂人的名词。乡里人到了城市不会看红路灯和城里人到乡下分辨不出包谷和麦子的道理是一样的,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国家处于各种原因,人为性的把人们划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除了户口上的区别,农民和城市人世无差别的。只是因为硬件软件上的差异导致农村人接受知识的机会比城里人弱,导致他们知识不及人。习惯性地把乡下人称为“文盲”,不能是“愚”的表现,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用另一句话来说,他们生活上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在社会学上我们称之作face、to、face、group,直译起来是面对面的社群。”于是他们不习惯用“间接地说话—文字”。就算如此理解,乡人还是被戴上愚的帽子。,乡下人和城里人总会受到不同的待遇,前者总充当弱势群体角色,如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责任事故发生后政府“全力调查”后找出相关“责任人员”—8名无牌烧焊的农民工!因为所谓的“愚”,没有足够的维权意识,这八名农民工被“光荣”推上负责人的位置,成为民符其实的代罪羔羊。而相关的工程负责人,那些批准无牌作业的领导班子,责任人在?他们当然是聪明的,把责任推卸地一干二净,但这聪明明显是道德败坏恶心的产物。在孩子身上,这种不公平也是明显存在的,有些城里,政府会建立农民工子女学校,此做法有利也有弊。特意建立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可以方便管理,也有利于孩子的安全问题,这是对待留守儿童问题的较好做法。由于城乡孩子受教育的起点不同,分开学校有利于安排学习进度,但是这人为地分割会使孩子从小形成“我很城里人不同”的思维。其实大家都是平等的,认为乡里孩子“愚”学习能力不如城里孩子,人为地分割在某种程度来说,是一种危害。
四、无讼
“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在中国这个乡土社会里,教化总是取代折狱,打官司在村人眼里是一件不光彩的事,除非非不得已,否则都不会对簿公堂。中国传统崇尚“礼制”非“法制”,以礼为先,法制传播受传统中国社会的文化影响。像在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中,秋菊为“讨个说法”把村长告上市的法院,在村里人看来,秋菊是可鄙的,根本无人理解秋菊的做法,最后秋菊赢得了官司,却输掉了中国千百年来形成的人情世故文化。中国传统文法与现代法制形成的矛盾,非一日之时可以解决。“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由此可见,要让法制深入人心,并非要盲目照搬国外法律条文,而要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人情世故,灵活变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让法律被人们所服膺。
通过对《乡土中国》的阅读,让我了解到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更好地认识到我们所处的位置,定位于中国本土趋势,更好地展视未来。
乡古中国读后感篇6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感动中国——十二位杰出人物的感人故事》。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中华擎天柱姚明、中华飞天第一人杨利伟、人民卫士任长霞、风之子刘翔等十二位杰出人物的感人故事。他们代表着一个个鲜活而富有热度的生命,代表了一种精神,更是文明的象征;他们是一种再适当不过的激励,更向我们展示了爱的化身以怎样一种美丽的形式徜徉人间。
而我印象最深的是《中华擎天柱——姚明》。文章主要讲述了姚明小时候开始学打篮球到他取得成功的故事。刚开始进入少年体校训练时,老师要姚明投篮50次,他就自觉地一次又一次地投射,从不“偷工减料”。在体校磨炼意志和增强体质的时光没有白费,两年后,姚明进入了上海青年队。从此以后的`每一次训练,姚明都非常认真刻苦,经常是汗水浸湿背心也顾不上擦。渐渐地,姚明从替补队员到主力队员,每一次比赛他都像是一只初生的小牛犊,充满着虎虎生气。如果比赛失利,姚明会冷静下来好好地审视一番自己,意识到了自己哪些弱点和不足,就会想尽办法琢磨出改进的办法和途径。正是姚明这种认真的态度和他的刻苦训练,最后他打进了nba,还被国外友人称为“明王朝”、“移动长城”。姚明成功了,但他并没有忘记培养他的祖国,当祖国需要他时,他就立即回到祖国的怀抱,并为祖国赢得荣誉。
姚明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只有刻苦努力,才能取得好成绩。他还让我明白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道理。
乡古中国读后感篇7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了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 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面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现在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不过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可以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这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后来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现在,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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