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读后感的过程中,我们的思维被激发,创造力得以不断涌现,每一篇优秀的读后感都是对书籍深刻思考的结晶,值得珍惜,以下是28写作材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喜欢的书读后感7篇,供大家参考。
我喜欢的书读后感篇1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怀才不遇的曹雪芹写出了自己,写出了世态炎凉,四大家族从繁盛到没落,最后以悲剧收场,不禁让人叹息。
这本书字里行间表达出了对女性的尊重和赞美,即是赞颂又是悲剧,家族的衰败,爱情的没落,最终创造了一个悲剧式的收场。全书总共九百多个人物,大部分都是描写女性,情节主要就是围绕着林黛玉、薛宝钗和贾宝玉等来发展的,书中的很多女性人物都没有好的下场,有的被强盗抓走,有的跳井而死,有的撞墙而死,有的含冤而死,有的被远嫁。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没能和宝玉走到一块,怀着对宝玉深深的思恋最终抱憾而死。她是我小说里面最喜欢的角色,聪慧恬静,知书达理,温文尔雅,也就是因为它的性格,多愁善感导致她体弱多病,让人十分怜惜和同情,林黛玉的死是《红楼梦》里面悲剧中最深刻的一段。读完整本书让人觉得有一种压抑的感觉,悲剧式的收场是中国古典文学中不多见的。这些都是曹雪芹对封建社会世态炎凉的痛诉,也看出他对世事不公的一种忿忿,他用这种犀利的笔锋描绘出心灵最深处的伤感。
对比现在生活的美好,我更懂得知足,我们民主,自由,我们有着多姿多彩的生活,我们需要定下心来,好好思考人生,珍惜生活。
我喜欢的书读后感篇2
我很喜欢《小鹿斑比》这本书,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要保护动物。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鹿的成长经历:小鹿斑比十分活泼、天真,它最大的特点就是爱问问题,平常总会时不时地冒出来一些为什么。它住在森林里,经常会和自己的朋友们玩耍。但是,因为人类一次又一次地猎杀动物,小鹿斑比失去了很多亲人朋友。后来,它便离开了这个森林,独自一人隐居在山里。
以前,我也知道爱护动物这个道理,但是那只是简单的明白,并没有真切的感受。今天读完这本书,了解了这只小鹿的成长经历后,我才终于体会到当人类猎杀动物时,动物们的恐惧和失去亲人的痛苦。动物的生命是和我们一样宝贵的,是不能随意失去的。我们失去一个亲人就悲痛万分,我们人类却经常猎杀动物,小动物们该多么伤心呀!
我有时候就看见一些人伤害动物,他们心里没有一点儿怜悯,而是在高兴地笑。也许伤害的是一只未成年的动物,它的妈妈正在急切地寻找它;也许伤害的是一只成年动物,家里还有它的孩子在等它回来。这些人为什么在伤害动物的同时,不会想一想这时动物们该多么地痛苦?人类应该停止这样行为。
人的生命固然是宝贵的,但是人类应该记住世界上的万物和我们的生命一样宝贵,我们要保护它,就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
我喜欢的书读后感篇3
汪国真在他的《我喜欢出发》中说:“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
诚如汪老所说,我们身处在这样一个“五色乱目”的时代,太多的事情牵绊住了我们的双脚,使我们欲言又止欲进又退。我们不断地犹豫,不断地错失良机,却又不断地欺骗自己,说什么“三思而后行”。是的,你的顾虑都是对的,但你没有看到的是在你犹豫不决时,成功人士早已果断先行一步,用风雨兼程换回耀眼成功。本质上来说,人与人并没有差别,也许偶有智力之差,但那无关大雅,然而有的人扬名立万,有的人却卑如蝼蚁,探求根源,无他,在于敢做与不敢做。
我们总喜欢谈论乔布斯、比尔盖茨的成功,总是惊羡马云、李彦宏的辉煌,然而我们却选择性地忘记了他们成功的前提,那就是看准时机果断出击。在智能手机的设想还未能为人人所接受时,乔布斯果断出击,毫不迟疑地摘下这颗新世纪的明珠,而犹豫了的诺基亚却因此无缘智能手机市场,最终沦为附庸。无独有偶,当国内电商业前景一片茫然时,马云以敏锐的思维当机立断,开启了中国电商业大门,而紧随其后的京东虽也有所作为,但终究因一时之差而逊色不少。
人类社会的.众多实例无一不在警示我们要果断出发,勇敢地踏上征途。正如英国学者艾略特所说:“世上没有一个伟大的业绩时由事事都求稳操胜券的犹豫不决者创造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太多的犹豫只会动摇意志,禁锢前进的步伐。只有当成功建立在果断之上,果断伴随着成功,历史才会勾勒出无数成功者的伟岸身躯。
我喜欢出发,出发是我的宿命。即使出发不一定成功,即使一路风雨兼程,但只要尝试了、付出了,便永无悔恨。“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想好了就去做永远好过踌躇不前,不去尝试永远不知道前方是什么。
喜欢出发的人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喜欢出发的人永远不会成功。让我们携手共进,踏上征途,与果断相伴一生,去创造出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的辉煌!
我喜欢的书读后感篇4
?小鹿斑比》这本书对于我来说就是一本写得非常好的书!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头小鹿的成长故事,从他一出生一直讲到成年。小斑比是一只聪明、善良、活泼而又彬彬有礼的雄鹿,它非常热爱大自然,时刻向往着草原自由自在的生活。
可是总是有那么不美好的存在。偷猎者的出现使得森林危机四伏,人类对动物的狩猎兴趣使小斑比一直陷于对人类的恐惧之中,因为人类的兴趣让它失去了许许多多的亲朋好友,就连她的妈妈也中枪了!斑比最后在只能在老鹿王的引导下,不得不离开了它曾经最熟悉,最热爱的环境,不得不离开它曾经最要好的同伴,最喜爱的亲人,在森林的深处过起了孤独的生活。
我的感受是斑比实在是太可怜了!当它还是幼年的时候,它就已经失去了自己的妈妈。斑比无时无刻不思念着妈妈,当时是冬天,那时的冬天显得特别的漫长,尤其是对日思夜想着妈妈的斑比。我觉得我们人类好像只要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什么事都可以干得出来!我就想不通,为什么狩猎的人们不能换位思考一下呢?如果自己是斑比,自己失去了妈妈,会怎样呢?!一定会和斑比一样伤心吧!书里有一句话写得很好:“只有将动物拟人化,才能避免人的动物化。”
人与动物只有和谐相处才可以共同生存下去,人与自然都是离不开彼此的!所以,保护动物,人人有责。这正是这本书所要传达的思想。
我读了这本书得到了启示,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我喜欢的书读后感篇5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释处……
这取自于《红楼梦》女主人公林黛玉所吟诵的《葬花吟》,这首诗历来被世人所称颂,既展示了黛玉在冷酷现实摧残下的心灵世界,也是其感叹身世遭遇的全部哀音,既有抒情,又何尝不是隐示其命运的谶语,“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如一朵馨香娇嫩的花朵,悄悄地开放,又在狂风骤雨中被折磨得枝枯叶败,从世界上悄悄消逝。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不禁感叹这本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黛玉真情被扼,泪尽而逝;宝钗独守空房,寂寞终老;宝玉看破红尘,循入空门;元春芳陨寂寞深宫中;迎春所嫁非人,折磨而死;凤姐被休,一卷草席卷走一生荣华......这些人物的命运都让人感到惋惜,更是揭露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林黛玉。她自尊又自卑,多疑而纯真,孤高也谦和,尖刻却宽厚,如此复杂而多面的性格特征组成了这朵大观园中的阆苑仙葩。幼小失怙,寄人篱下,黛玉没有真正贴心依靠的人,同时孱弱的身体加剧了她对生命的挫败感,缥渺无望的爱情也在煎熬着她敏感多思的心。在物欲横流的贾府,她是个弱者,是个无关紧要的寄食者,她的心理无法承受这样的事实,只有用清高来防卫,表现得日益尖刻与小心眼。她,像一朵带刺的玫瑰,越努力用硬刺武装,越发掩盖不住内心深深的自卑情结。
虽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可她也只对那多情的贾宝玉许下了芳心。但世人只言金玉姻缘,又何曾记得木石前盟?黛玉的自卑感使她总是疑心重重,对宝玉的爱没有信心,以至于不断地消磨与宝玉的感情作为慰藉,看宝玉伤了、哭了、病了、表白了,她才放心了、笑了、怜惜了、后悔了。顽固的封建礼教允许宝黛的爱情存在,却嫌弃黛玉的多病之身和小家子性儿,一次次对他们的感情发出警告,司琪、芳官等先后做了牺牲品,美好的爱情终究无所附丽,“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黛玉美好、柔弱、勇敢,她用泪水酿出一曲芳醇的悲剧,叫人如何不爱她?
我喜欢的书读后感篇6
上周我读完了一本书《我更喜欢努力的自己》,也许大家看到这本书的名字第一反应是:又是一本鸡汤文,该不会是毒鸡汤吧。没错,的确有鸡汤文的意思,但是我想问大家生活中真的不参杂一点鸡汤吗。我有一次跟朋友聊天说,我能乐观的面对生活,看开一些人情世故,全靠鸡汤文,要不是它我可能会想不开抑郁,哈哈哈哈哈!偶尔看看鸡汤文没什么不好的。
这本书给我感触很深的`一个点是,女性的独立,自信,强大,不依赖他人,否定女性比男性弱。作者首先是从她放弃“铁饭碗”从事写作事业讲起,中间穿插了她的生活,她的感情,她的态度,从中可以看出她很确定自己想要什么,并为了自己想要的拼搏努力坚持!
生活中的我们也一样,肯定也是想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但是中间我们不乏会有迷茫,不知道该怎么选择才是正确的,适合自己的,可以通向自己目标的。曾经的我,一直以为只有我自己因为什么都不会才会迷茫,我迷茫是不正常的,但后面慢慢才发现,迷茫是每个人的常态,好像有迷茫才是正常的,只是每个人迷茫的点不一样。鲁迅曾经这样说道:爬上天空二十丈和钻下地面二十丈,结果还是一无所能,学问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了。所余的还只有一条路:到国外去。我当时就在想,原来成功人士也有迷茫的时候,只是迷茫的点不一样。但是有个共同点是,虽然迷茫,但是却没有停下脚步向前走。选择哪个方向,哪条路,只有不断向前走才知道该怎么选,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停留在原地最后只会浪费时间,最后还是一样没有做出对的选择。
如今的我一样迷茫,不知该怎么走下去,但是我知道如果我不尝试就真的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走,不知道什么才是适合我自己的。虽然现在走的步伐有点慢,但是我在努力,坚持,这不乏也是一种进步吧!
希望大家也能找到自己想为之努力坚持的目标,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这样也不枉费自己走这一趟人生。
我喜欢的书读后感篇7
一生一遇,全靠运气!
这本《别偷看了,我也喜欢你》是橘子宸记录她与z先生的十二年日常生活片段。这不是我第一次读这种纪实性恋爱小说了。前有乔一的《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后有大柠的《和你在一起才是全世界》。好像比起虚构的爱情小说,这种讲述自己生活日常片段,更具有烟火气,来自生活,贴近生活,所以更能吸引我。
年少时的爱情是美好的,没有狗血的剧情,也没有物质虚荣,更没有利益的诸多牵扯。我喜欢的仅仅是你这个人,如此而已。
爱情有时候就是简简单单,平平凡凡的'。一起吃饭一起玩,一起开心一起笑。就像橘子宸在书中描写她和z先生的相处。陷入爱情的两人,就连比赛吃饭这种很平常的事情也会觉得很甜蜜。买两杯西瓜汁也可以坐一起刷一下午题。我一直觉得最让人羡慕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一见钟情钟的是脸;也不是日久生情,我总觉得友情变爱情的很奇怪,友情就是友情,而日久生情更多的是是因为习惯吧。那种从校服到婚纱的爱情是我最羡慕的。从青丝到白发,陪在我身边的人是我爱的他。
不过羡慕归羡慕,这段感情一路走来也有些不容易,幸好橘子宸是开朗活泼的女孩,要换我,这段感情早就崩了。感情无论何时都是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守护的。
有人问我:“这么多年,和同一个人在一起,你不觉得青春白过了吗?青春都不疯狂一下,多没意思啊。以后会后悔哦!”
我想说的是:“我青春里做过最疯狂的一件事,就是和遇见的第一个人,从十三岁走到白头。我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也是这件事!”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像橘子宸一样幸运,可以从懵懂遇见一个人直至白头,豆蔻年华,一见倾心,不掺杂任何杂质。花信之年许下承诺,携手度过一生。五十年后,见你白发苍苍,依然觉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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